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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8 20:52 点击次数:57近日股票基金配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就资产评估相关问题作出回复。此次回复聚焦市场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差异、收益法适用性等关键问题,为该收购案的估值合理性提供详细解读。
评估方法差异及市场法选择依据
本次交易评估中,市场法估值165,800.00万元,增值率321.98%;资产基础法评估值61,425.85万元,增值率56.33%,两者差异104,374.15万元,差异率169.92%。
市场法与资产基础法结果差异源于评估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反映现有资产重置价值,而市场法通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考虑了标的公司无形资源,如国际客户批量供货认证资质、车规级产品批量供货认证资源、品牌资源及海外生产基地与销售渠道等价值。经测算,这些无形资源价值约9.21亿元。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PE、PS水平接近或低于平均值,PB高于平均值,这与公司所处细分领域、投入产出比及盈利规模相关。最终选取市场法,因其能更全面反映标的公司市场价值,考虑无形资源价值,数据时效性强,符合资本市场形势。
收益法适用性探讨
尽管标的公司盈利且业绩稳定,但因多种因素影响,总体不适用收益法定价。首先,评估准则要求未来收益及风险可量化,而半导体产业受政策、国际形势等影响,国产替代进程、海外客户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工艺改进和研发投入也难以准确预测对业绩的影响。此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会影响收益法预测的客观性。
模拟测算收益法评估结果显示,衡所华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0,100.00万元,但收入预测及稳定期确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可比公司分析及价值比率选择
标的公司与德邦科技、上海新阳等五家可比公司在产品种类、经营模式、业务结构、企业发展阶段及主要财务指标等方面具有可比性。剔除上市公司华海诚科作为可比公司,一是因它是收购方,二是避免其高估值干扰。模拟测算显示,纳入华海诚科将使估值增加约90,800.00万元,差异率54.76%。
仅选择EV/EBITDA作为比准价值比率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采用其他价值比率模拟测算结果与本次交易作价存在差异,原因包括各比率对公司估值影响因素不同。本次交易选用EV/EBITDA法估值作为作价基础具有公允性。
此外,对价值比率进行修正符合准则要求,指标选取和权重分配依据合理,符合行业惯例。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和控股权溢价率的计算方式和依据具有合理性,与可比交易案例相符。
在固定资产评估方面,综合成新率和经济耐用年限的确定方法合理股票基金配资,相关固定资产不存在经济性贬值。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率与周边类似案例相比,土地交易价格呈上升趋势。其他无形资产的增值额、收入预测及折现率计算也具有合理性,且考虑技术进度等因素后,收益期和折现率的预测符合行业惯例。